首页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