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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二百七十一条 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做到:

加强瞭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的显示。

列车进出站及在区间交会时,要互相检查,并与有关人员互对信号(特快旅客列车及自动门、中开门客车在运行中不显示互检信号,发现异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有关人员)。

正确记载列车在车站到发时刻。

发现下列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情形时,应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车辆燃轴或重要部件损坏;

列车发生火灾;

有人从列车上坠落或线路内有人死伤(特快旅客列车不危及本列车运行安全时除外);

能判明司机不顾停车信号,列车继续运行;

列车无任何信号指示,进入不应进入的地段或车站;

其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必须紧急停车时。

使用车辆紧急制动阀时,不必先行破封,立即将阀手把向全开位置拉动,直到全开为止,不得停顿和关闭。遇弹簧手把时,在列车完全停车以前,不得松手。在长大下坡道上,必须先看压力表,如压力表指针已由定压下降100 kPa时,不得再行使用紧急制动阀(遇折角塞门关闭时除外)。

其他列车乘务人员遇有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也可按上述方法使用紧急制动阀。

运转车长应将列车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使用紧急制动阀的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