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4. 车底架的中、侧、枕、端梁无裂损,罐体卡带无裂损、无松动,罐体无漏泄。 第十四章 列车运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百六十六条 4. 车底架的中、侧、枕、端梁无裂损,罐体卡带无裂损、无松动,罐体无漏泄。 第十四章 列车运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列车是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 单机、动车及重型轨道车,虽未完全具备列车条件,亦应按列车办理。 旅客列车的尾部标志应使用电灯。尾部标志灯的摘挂、保管由车辆部门负责。对中途转向的旅客列车应有备用标志灯,以备转向时使用。 第十四章 目录 第二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