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 跟踪出站调车,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并须经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取得邻站值班员的承认号码,发给司机跟踪调车通知书(附件5)。在先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接近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或《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m。
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出站方向区间内有瞭望不良的地形或有连续长大上坡道(站名表由铁路局公布);
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
一切电话中断;
降雾、暴风雨雪时。
列车虽已到达邻站,但跟踪调车通知书尚未收回时,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