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勘察设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勘察设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差额一般不得大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10%。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