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ISO—9000质量标准要求,在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 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