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明确其质量责任,并按规定在工程档案中明确记载,且未经铁路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施工单位现场应实行扁平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