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在铁路建设活动中弄虚作假,编制或者出具虚假技术资料和试验、检测结果的责任人员,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注册执业人员,向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通报。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