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组织、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并按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移交。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