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又无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对影响主体结构施工安全且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的施工辅助措施,设计单位应当开展复核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