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