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章 设计文件实施 第五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七章 设计文件实施 第五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正式交付运营后,针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协助解决因勘察设计原因出现的问题。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