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记录关于开标过程的下列内容并存档备查: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及当场答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