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标准文本以及铁路行业补充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