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一、

一、 关于《关于公布实行〈行李包裹事故处理规则(试行稿)〉的通知》〔(83)铁运字1638号〕等94件文件的意见

《关于公布实行〈行李包裹事故处理规则(试行稿))〉的通知》〔(83)铁运字1638号〕等94件文件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见附件1。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起,原文件废止。上述文件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及规章废止或修改时,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及时废止或修改上述有关文件,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