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七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关于《转发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三个文件的通知》(铁政法〔2002〕49号)的意见
《转发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三个文件的通知》(铁政法〔2002〕49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原文件废止。
上述有效文件,可登录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查询。
铁路局
2018年5月8日
《转发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三个文件的通知》(铁政法〔2002〕49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原文件废止。
上述有效文件,可登录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查询。
铁路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