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七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一、

一、 关于《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铁科技〔2002〕10号)等8件文件的意见

《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铁科技〔2002〕10号)、《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6号)、《关于铁路工程设置桥涵限高防护架等安全防护设施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595号)、《关于公布铁道部淘汰产品目录(2011年)的通知》(铁科技〔2011〕45号)、《关于废止〈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1〕111号)、《铁道部关于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有关设施设置要求的通知》(铁建设〔2012〕149号)、《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319号)8件文件继续有效,各地方铁路公司和相关企业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