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一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一条 铁路监管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设备,停止作业;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