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

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

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