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章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第四十六条 托运人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第四十七条 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