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第九条 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被许可人应严格按照铁路管理机构批准的许可事项范围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危险货物托运业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