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机构资质与管理 第九条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资质与管理 第九条 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人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并应当熟悉相关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技术标准和认证方案。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