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铁专量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生产所必需的产品标准、图纸、工艺和检定规程(校准方法);

具有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生产工装设备;

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

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计量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