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
  3. 第五章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