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钨品、锑品出口 第八条 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三章 钨品、锑品出口 第八条 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根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建议,对各地区申报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进行审定,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