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二章 集团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 第三节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三十八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二章 集团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 第三节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三十八条 集团母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3的规定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工具风险的资本要求。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