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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资产公司应当在集团层面上建立全面、独立、专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有关各方的风险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风险政策执行、监督评价机制和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垂直化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