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六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六十七条 资产公司建立薪酬制度、长期股权激励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和行业薪酬水平以及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依法履行规定程序后实施。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