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一节 最低资本与杠杆率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一节 最低资本与杠杆率管理 第二十七条 资产公司应分别对资产公司单一法人、金融类子公司和非金融类子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杠杆率和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审慎评估子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及变动对资产公司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