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不良资产处置 第四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不良资产处置 第四十六条 处置方案获批六个月内,如确需变更,条件优于原方案的,应向项目原审批机构报备;劣于原方案及方案获批六个月以上未实施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