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