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属地派出机构报送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统计报表和相关报告,并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