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租后管理 第三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租后管理 第三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项目租金来源管理,动态关注租赁物运营产生的现金流、相关项目运营收入现金流、承租人整体现金流等租金来源,对于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