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 第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范围应当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