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中各项财务指标要求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