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2024年) 3.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2024年) 3. 3. 因工作调整等移交的存量信贷业务,移交前风险已暴露的,后续接管人员在风险化解及业务管理过程中无违规失职行为;移交前风险未暴露的,后续接管人员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