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2025年) 十三、

十三、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以及其他开展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和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和渠道,参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