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13.

13. 如果单一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存在多笔跨年度损失或回收,如何正确统计并计量内部损失乘数?

答: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制度和管理流程,收集损失事件相关的每笔损失、回收金额及相关日期信息。在计量内部损失乘数时,使用会计记账日作为损失数据的统计日期,统计近10年内净损失金额超过15万元的损失事件。如损失事件存在多笔跨年度损失或回收,应将近10年的损失或回收纳入计量范围,10年前的损失或回收不再纳入计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