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2023年) 四、 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 (十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2023年) (十一) 四、 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 (十一) 完善三方会谈机制。各监管局要做实监管部门、金融租赁公司和外审机构之间的定期会谈机制,每个年度监管周期后要及时举行三方会谈,提出监管意见,明确监管导向,充分掌握审计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外审机构执业状况。支持和鼓励外审机构根据审计准则依法开展外部审计,及时纠正金融租赁公司对外审机构工作的不当影响或干扰行为。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