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