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离任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包括资产质量、赢利水平等;

分管业务合规合法情况;

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

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