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正常消保监管评价工作,金融监管总局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情况,决定开展金融机构消保监管评价的时间安排及具体方式。 第二十九条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消保监管评价信息和资料知悉范围,做好消保监管评价信息和资料保密工作。参与消保监管评价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价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金融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银保监发〔2021〕2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