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下列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