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年)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其就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