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年) 第十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