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非法人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应当侧重于反洗钱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反洗钱措施的有效性、可疑交易报告质量、配合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情况等。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