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等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2020)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