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五节 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管理 第三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五节 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管理 第三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统筹管理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时对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敞口进行收集汇总、监测分析和评估预警,重点关注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提高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及时充分、结构清晰地披露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的定性与定量信息。 第五节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