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 第十条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认定可能导致金融控股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利益不当转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