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第七章 出具交易凭证 第四十一条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出具交易凭证 第四十一条 产权交易凭证应当载明:项目编号、签约日期、挂牌起止日、转让方全称、受让方全称、转让标的企业全称、交易方式、转让标的企业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审核结论等内容。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